本紓困方案申請時間 6/7~6/30,請讓有急需的人先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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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市諮詢窗口

申請表下載: .docx .pdf

-前言-

衛生福利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新一波疫情,協助民眾因疫情工作受影響,致家庭生計受困,提供急難紓困金1至3萬元。

注意事項

  1. 109年已申請衛福部因應疫情(擴大)急難紓困者免申請,政府主動審核資格。
  2. 未申請過之民眾,如符合申請要件,可於6月7日起至6月30日止採線上或郵寄方式申請。

補助對象

每戶由1人代表申請,須符合下列各項要件:

  1. 原有工作,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(含雖有工作,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),致家庭生計受困。
  2. 未加入軍、公、教、勞、農保等社會保險(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情況為依據)。
  3. 家戶內人口存款(家戶內每人平均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)加收入計算「家戶月平均收入」未逾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。
  4.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、補貼或津貼。